尊敬的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
因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基金业协会的相关规定、要求发生变化必须变更资产管理合同的,资产管理人可以与托管人协商后修改资产管理合同,并由资产管理人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委托人披露变更的具体内容”,现将本计划资管合同变更内容告知投资者。变更告知函可在路径“银河期货-财富管理-净值查询”中登陆投资者账号查询,若对资管合同变更内容有异议可在2024年3月14日前提出书面反对意见,我司将保障投资者退出的权利。在2024年3月15日未收到其书面反对意见的投资者,则视为同意该变更告知函中的修改内容。
联系方式:021-65789122(电话),yhqhzcglb@vip.126.com(邮箱)。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