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
“银河期货金小福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 于2023年5月31日开放, 预计本次开放我司自有资金将参与本计划份额。根据《证券期货经营管理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第十条之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自有资金参与、退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应当提前 5 个工作日告知全体投资者和托管人,并取得其同意”,现就本次自有资金参与事项告知全体委托人和托管人,若有异议可在 5 个工作日内向销售人员或发生邮件至yhqhzcglb@vip.126.com提出退出申请,我司将保障投资者退出的权利。
银河期货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