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
我司作为《银河期货星河FOF一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根据《银河期货星河FOF一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合同”)第二十四章第(一)条第1款“资产管理人有权与资产托管人协商后通过公告形式变更合同,并由管理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变更”。现将本计划资管合同变更内容告知投资者。变更告知函可在路径“银河期货-财富管理-净值查询”中登陆投资者账号查询,若对资管合同变更内容有异议可在2023年7月20日前提出书面反对意见,我司将保障投资者退出的权利。在2023年7月20日未收到其书面反对意见的投资者,则视为同意该变更告知函中的修改内容。
联系方式:021-65789122(电话),yhqhzcglb@vip.126.com(邮箱)。
特此公告。
银河期货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