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管理

财富管理 风险管理 期货及衍生品服务提供商
信息披露
其他公告
银河期货久赢1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1
尊敬的委托人、资产托管人:
我司发行的银河期货久赢1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该计划”)为切实落实《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方法》等要求,我司根据《银河期货久赢1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第二十节相关条款,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对银河期货久赢1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进行变更,变更内容如下:
原文 变更后
第十一节 利益冲突及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的认定标准
关联交易分为重大关联交易和一般关联交易。
重大关联交易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资或交易行为:
1、与关联方进行对手方交易超过该计划前一日资产净值的30%(不含),且单笔投资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
2、经资产管理人审慎评估认定的具有特殊交易性质的其他关联交易。
重大关联交易以外的关联交易为一般关联交易。
若相关监管部门或自律组织发布关于重大关联交易的具体标准,以监管部门或自律组织发布的标准为准。
 
 
 
 
第十节 利益冲突及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的认定标准
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1、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管理人、托管人及其关联方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2、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管理人及其关联方管理的其他资产管理计划;
3、资产管理计划与关联方开展证券等交易,交易对手方、质押券涉及关联方;
关联交易分为重大关联交易和一般关联交易,重大关联交易以外的关联交易为一般关联交易。
重大关联交易是指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金额超过该计划前一日资产净值的20%(不含),且单笔投资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投资或交易行为;
若相关监管部门或自律组织发布关于关联交易的具体标准,以监管部门或自律组织发布的标准为准。
现管理人将前述变更或修改的内容向投资者进行披露,本公告即发布之日起变更事宜生效并作为资管计划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特此公告。
管理人:银河期货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