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经公司研究决定,对部分期货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作如下调整:
交易所 | 品种 | 调整时间 (结算时起) | 保证金标准(%) (调整后) | 保证金标准(%) (调整前) |
郑州商品交易所 | 菜籽粕 | 3.6 | 13 | 14 |
菜籽油 | 13 | 14 | ||
广州期货交易所 | 碳酸锂 | 23 | 25 |
请广大客户注意控制持仓风险,及时登录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网站查询结算单,随时关注自己的账户资金状况、行情变化以及公司网站上关于保证金变化的通知。
特此通知。
银河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六日
二〇二四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