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司研究决定, 自2012年7月17日结算时起,豆一、豆二和豆粕期货合约保证金收取比例调整为10%,部分临近交割月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请广大客户注意控制持仓风险,及时登录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网站查询结算单,随时关注自己的帐户资金状况、行情变化以及公司网站上关于保证金变化的通知。
结算及风险控制部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经公司研究决定, 自2012年7月17日结算时起,豆一、豆二和豆粕期货合约保证金收取比例调整为10%,部分临近交割月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请广大客户注意控制持仓风险,及时登录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网站查询结算单,随时关注自己的帐户资金状况、行情变化以及公司网站上关于保证金变化的通知。
结算及风险控制部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