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商品1305合约保证金收取比例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3-05-24

        鉴于1305合约即将进入交割月,经公司研究决定,提前至2013年4月25日交易时起,商品13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上海期货交易所
        橡胶1305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33%;铜、铝、锌、铅、螺纹钢和线材的1305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3%。

        大连商品交易所
        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玉米、豆油、棕榈油、聚乙烯、聚氯乙烯、焦炭和焦煤的1305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3%。

        郑州商品交易所
        甲醇、PTA、玻璃、棉一号、早籼稻、强麦、白糖、菜籽油和菜籽粕的1305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33%;普麦1305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3%。

        请广大客户注意控制持仓风险,及时登录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网站查询结算单,随时关注自己的帐户资金状况、行情变化以及公司网站上关于保证金变化的通知。
 
结算及风险控制部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