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13年8月1日结算时起,螺纹钢期货合约保证金收取比例调整为11%,黄大豆1号期货合约保证金收取比例调整为10%,玻璃期货合约保证金收取比例调整为10%,部分临近交割月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广大客户注意控制持仓风险,及时登录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网站查询结算单,随时关注自己的账户资金状况、行情变化以及公司网站上关于保证金变化的通知。
二零一三年八月一日
银河期货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