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保证金收取比例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4-12-04
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保证金收取比例的通知
 
    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14年12月4日结算时起,股指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螺纹钢合约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聚氯乙烯合约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菜籽油合约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
    请广大客户注意控制持仓风险,及时登录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网站查询结算单,随时关注自己的帐户资金状况、行情变化以及公司网站上关于保证金变化的通知。



银河期货结算及风险控制部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