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601合约的持仓调整提示

  • 发布日期:2015-12-15
尊敬的客户:
       1月份即将来临,根据上期所、大商所、郑商所交易规则,须对1601合约的持仓手数进行调整,具体规则如下:
       上海期货交易所:
       一、12月31日 收盘前,铜、铝、锌、铅期货1601合约的持仓应当调整为5手的整倍数; 进入1月份后,新开仓、平仓也应当是5手的整倍数;
       二、12月31日 收盘前,镍期货1601合约的持仓应当调整为6手的整倍数,进入1月份后,新开仓、平仓也应当是6手的整倍数;
       三、12月31日 收盘前,黄金期货1601合约的持仓应当调整为3手的整倍数,进入1月份后,新开仓、平仓也应当是3手的整倍数;
       四、12月31日 收盘前,白银、锡期货1601合约的持仓应当调整为2手的整倍数,进入1月份后,新开仓、平仓也应当是2手的整倍数;
       五、12月31日 收盘前,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期货1601合约的持仓应当调整为30手的整倍数,进入1月份后,新开仓、平仓也应当是30手的整倍数;
       六、12月28日收盘前,自然人的燃料油期货1601合约持仓应当调整为0手,12月31日 为燃料油期货1601合约的最后交易日;
      七、1月12日收盘前,自然人的期货1601合约持仓应当调整为0手。
      大连商品交易所:
      一、12月31日 收盘前,自然人的期货1601合约持仓应当调整为0手;
      二、1月15日为焦炭期货1601合约的最后交易日,法人持仓应在收盘前调整为10手的整倍数;
      三、1月15日为焦煤期货1601合约的最后交易日,法人持仓应在收盘前调整为100手的整倍数;
     四、1月15日为铁矿石期货1601合约的最后交易日,法人持仓应在收盘前调整为100手的整倍数。
     郑州商品交易所:
     一、12月31日 收盘前,自然人的期货1601合约持仓应当调整为0手;
     二、1月8日为动力煤期货1601合约的最后交易日。法人持仓应在上午收盘前调整为100手的整倍数;
 三、1月15日为棉花期货1601合约的最后交易日。法人持仓应在上午收盘前调整为8手的整倍数;
     四、1月15日为粳稻期货1601合约的最后交易日。法人持仓应在上午收盘前调整为50手的整倍数;
    五、1月15日为硅铁、锰硅期货1601合约的最后交易日。法人持仓在上午收盘前调整为7手的整倍数。
    投资者必须在上述日期收盘前调整好1601合约的持仓手数,否则将按照交易所规则对违规持仓予以处理。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控制持仓风险。
    特此提示!
 

银河期货结算及风险控制部
  2015-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