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自2016年11月11日结算时起,铝、锡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锌、铅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部分临近交割月品种收取的保证金比例已经高于此标准的仍按原比例执行。
请广大客户注意控制持仓风险,及时登录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网站查询结算单,随时关注自己的帐户资金状况、行情变化以及公司网站上关于保证金变化的通知。
结算及风险控制部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