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乙二醇期货合约上市保证金收取标准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8-12-07
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商所发〔2018〕473号《关于乙二醇期货合约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乙二醇期货首批上市交易合约为EG1906、EG1907、EG1908、EG 1909、EG1910、EG 1911,自2018年12月10日起上市交易,当日8:55-9:00集合竞价,9:00开盘。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09:00-10:15、10:30-11:30和13:30-15:00。   
       经公司研究决定,乙二醇合约公司保证金收取标准为合约价值的12%,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5%(挂牌首日公司保证金为14%,涨跌停板幅度为合约挂牌基准价的8%,若当天未出现涨跌停板,涨跌停板恢复正常)。 
       请广大客户注意控制持仓风险,及时登录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网站查询结算单,随时关注自己的帐户资金状况、行情变化以及公司网站上关于保证金变化的通知。
       特此通知。
结算及风险控制中心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