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50ETF期权2016年度买入额度批量调整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6-12-28
各位投资者:
 
  按《上海征求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票期权试点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期权经营机构应当每年至少核定一次客户的买入金额上限。
 
  我司将于2016年12月28日对2016年度未进行过买入额度调整的自然人客户进行批量调整。
 
  请各位投资者知悉。
 
银河期货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