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19年6月5日结算时起,将部分品种保证金收取标准调整如下。
1、大商所:
豆一、豆二、豆油期货品种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豆粕、棕榈油期货品种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铁矿石期货品种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
2019年6月10日恢复交易后,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各合约保证金标准恢复至调整前的标准。
2、能源中心:
原油期货品种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
2019年6月10日恢复交易后,该合约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
部分临近交割月合约收取的保证金比例已经高于公司标准保证金率的仍按原比例执行。
请广大客户注意控制持仓风险,及时登录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网站查询结算单,随时关注自己的账户资金状况、行情变化以及公司网站上关于保证金变化的通知。
特此通知。
银河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四日
二〇一九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