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证沪深300ETF期权、深证沪深300ETF期权上市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9-12-20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证发【2019】118号《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深300ETF期权合约品种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于2019年12月23日上市交易沪深300ETF期权合约品种,沪深300ETF期权的合约标的为“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合约标的证券简称为“沪深300ETF”,证券代码为“510300”;
      首批挂牌的期权合约到期月份为2020年1月、2月、3月和6月。
      根据深证上【2019】835号《关于嘉实沪深300ETF期权合约品种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将于2019年12月23日上市交易嘉实沪深300ETF期权合约品种,嘉实沪深300ETF期权的合约标的为“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该标的的证券代码为“159919”;
      首批挂牌的期权合约到期月份为2020年1月、2月、3月和6月。
      我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ETF期权、嘉实沪深300ETF期权义务仓的开仓保证金收取标准为在交易所基础上上浮20%,即公司保证金为交易所保证金的1.2倍。
      请投资者谨慎运作,理性交易。
结算及风险控制中心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