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10-21
尊敬的客户:
      接上期发【2020】371号通知,自2020年10月22日(周四)收盘结算时起,铜、铝、锌、铅、锡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8%,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
       接郑商函【2020】384号通知,自2020年10月22日结算时起,短纤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7%,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
       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20年10月22日(周四)结算时起,对以下期货品种交易保证金率做出调整,调整后的保证金率标准如下表:

交易所 品种 保证金率
郑州商品交易所 短纤(PF) 15%
 
 
上海商品交易所
铜(cu) 15%
铝(al) 14%
锌(zn) 14%
铅(pb) 14%
锡(sn) 14%
       部分临近交割月合约收取的保证金比例已经高于公司标准保证金率的仍按原比例执行。
       请广大客户注意控制持仓风险,及时登录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网站查询结算单,随时关注自己的账户资金状况、行情变化以及公司网站上关于保证金变化的通知。
       特此通知。
结算及风险控制中心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