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21年3月1日结算时起,对以下期货品种保证金比例做出调整,调整后的保证金比例标准如下表:
交易所 | 品种 | 保证金比例(%) |
上期所 | 铜 | 16 |
锡 | 16 | |
能源中心 | 国际铜 | 16 |
部分临近交割月合约收取的保证金比例已经高于公司标准保证金比例的仍按原比例执行。
请广大客户注意控制持仓风险,及时登录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网站查询结算单,随时关注自己的账户资金状况、行情变化以及公司网站上关于保证金变化的通知。
特此通知。
银河期货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三月一日
二零二一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