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21年11月19日(周五)结算时起,对以下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做出调整,调整后的保证金水平如下表: 交易所 合约 保证金水平(%) 郑州商品交易所 CJ2201 23 遇临近交割月交易所提高保证金标准时,公司保证金标准提前1个交易日调整,调整标准按Max(公司基础保证金,交易所保证金+3%)执行。 请广大客户注意控制持仓风险,及时登录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网站查询结算单,随时关注自己的账户资金状况、行情变化以及公司网站上关于保证金变化的通知。 特此通知。 银河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