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铜铝铅锌等期货品种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03-09
尊敬的客户:
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22年3月9日(周三)结算时起,对以下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做出调整,调整后的保证金水平如下表:

交易所 合约 保证金水平(%)
上海期货交易所 黄金 19
上海期货交易所 白银 21
大连商品交易所 苯乙烯 21
上海期货交易所 铜,铝 23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国际铜 23
上海期货交易所 锌,铅,不锈钢,锡 27
上海期货交易所 纸浆,沥青,燃料油 29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原油,低硫燃料油 29
 
自2022年3月10日(周四)结算时起,对以下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做出调整,调整后的保证金水平如下表:
交易所 合约 保证金水平(%)
郑州期货交易所 动力煤2206-2303 60
 
遇临近交割月交易所提高保证金标准时,公司保证金标准提
前1个交易日调整,调整标准按Max(公司基础保证金,交易所保证金+3%)执行。
请广大客户注意控制持仓风险,及时登录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网站查询结算单,随时关注自己的账户资金状况、行情变化以及公司网站上关于保证金变化的通知。
特此通知。
 
银河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