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商所发〔2023〕370号的通知:经公司研究决定,对生猪期货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作如下调整:
交易所 | 品种 | 调整时间 (结算时起) |
保证金水平(%)(调整后) | 保证金水平(%)(调整前) |
大连商品交易所 | 生猪 | 10.10 | 11 | 15 |
遇临近交割月交易所提高保证金标准时,公司保证金标准提前1个交易日调整,调整标准按Max(公司基础保证金,交易所保证金+3%)执行。
请广大客户注意控制持仓风险,及时登录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网站查询结算单,随时关注自己的账户资金状况、行情变化以及公司网站上关于保证金变化的通知。
特此通知。
银河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日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