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函〔2018〕286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8年8月9日结算时起,PTA 期货1809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