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9年清明节放假期间风险管理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9-03-29
大商所发〔2019〕132号
各会员单位:

  2019年清明节假期(4月5日至4月7日)将至,我所各品种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保持不变。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对客户的风险提示工作,加强市场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