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发〔2019〕362号
各会员单位:为进一步贴近市场需求,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告中国证监会,我所将在焦炭、焦煤品种上实行滚动交割制度,并相应修改《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炭期货业务细则》和《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煤期货业务细则》。现将规则修正案予以公布,修改后的规则分别自焦炭2009合约、焦煤2009合约开始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炭期货业务细则》修正案
附件2:《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炭期货业务细则》修订稿
附件3:《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煤期货业务细则》修正案
附件4:《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煤期货业务细则》修订稿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19年8月28日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