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9-12-10

大商所发〔2019〕517号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国际化相关业务,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告中国证监会,我所对《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现将规则修正案予以发布,自2019年12月9日结算后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1: 《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管理办法》修正案.docx
  附件2:《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管理办法》修订稿.docx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