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发〔2020〕146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完善交易所规则制度体系,我所对具有市场约束力的规则制度进行了清理。现就其中已由其他规则制度予以规范,所规范的事项已不存在或已执行完毕的12项规则制度予以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大连商品交易所决定废止的规则制度.docx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