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所发 〔2020〕32号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修订版)已报告中国证监会,《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作为保证金业务操作指引》已经交易所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
上述规则自2020年12月14日起实施,2019年1月11日发布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作为期货保证金业务指南》同时废止。
附件: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20年12月11日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修订版)已报告中国证监会,《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作为保证金业务操作指引》已经交易所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
上述规则自2020年12月14日起实施,2019年1月11日发布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作为期货保证金业务指南》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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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