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10-28
郑商函2021866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及《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结算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部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交易手续费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自2021113日结算时起,苹果期货2203220422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

二、自20211029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纯碱期货2201合约的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10/手。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1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