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郑商所关于调整菜粕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5-03-11

郑商函〔2025〕193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5312日结算时起,菜粕期货2505250725082509251126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9%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5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