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豆粕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2-08-01


大商所发〔2012148

 各会员单位: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286日(星期一)结算时起,豆粕品种涨跌停板幅度由4%调整为5%,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由5%调整为7%

  对同时满足《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合约,其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按照规定数值中较大值执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二○一二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