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发[2012]220号
各会员单位:
《郑州商品交易所菜籽期货合约》、《郑州商品交易所菜粕期货合约》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公布。
《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修正案、《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修正案、《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修正案、《郑州商品交易所普麦、强麦(WH)、早籼稻(RI)、菜籽、菜油(OI)、菜粕、甲醇、玻璃套期保值管理办法》修正案,已经郑州商品交易所第五届理事会2012年12月17日通讯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现予公布,自合约正式上市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