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菜籽、菜粕期货合约及相关业务细则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2-12-25


郑商发[2012]220

各会员单位:

《郑州商品交易所菜籽期货合约》、《郑州商品交易所菜粕期货合约》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公布。

《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修正案、《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修正案、《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修正案、《郑州商品交易所普麦、强麦(WH)、早籼稻(RI)、菜籽、菜油(OI)、菜粕、甲醇、玻璃套期保值管理办法》修正案,已经郑州商品交易所第五届理事会20121217日通讯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现予公布,自合约正式上市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公布菜籽、菜粕期货合约及相关业务细则的通知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