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铅标准合约持仓公布标准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3-08-29

关于调整铅标准合约持仓公布标准的通知

更新日期:2013-08-28

上期办发〔2013119

各会员单位:

 

  铅期货将于201392日对所有合约执行新修订的合约规模5/手。根据新修订的铅标准合约,现配套调整其持仓公布标准如下:当某铅期货合约持仓量达到3万手时,交易所将公布期货合约活跃月份期货公司会员的总成交量、总买卖持仓量,活跃月份非期货公司会员的总成交量、总买卖持仓量和活跃月份前20名期货公司会员的成交量、买卖持仓量排名,自PB1309合约开始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办公室

2013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