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发〔2014〕81号 各会员单位: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函[2014]79号文件)批准,《大连商品交易所保税交割实施细则(试行)》已由大连商品交易所第二届理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并报告中国证监会,现予公布,自2014年4月18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 /uploadfile/2014/0422/20140422052245395.doc 大连商品交易所 二○一四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