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函〔2014〕334 号
各会员单位:为满足投资者需要,提高市场效率,促进期货市场功能发挥,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套利交易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自 2014年 12 月 1 日起,我所实施跨品种套利业务。适用跨品种套利的品种为硅铁和锰硅,跨品种套利的保证金、限仓等规定按照《郑州商品交易所套利交易管理办法》执行。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14 年 11 月 19 日
2014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