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期货市场功能,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我所拟开展夜盘交易。为此,我所制定了《郑州商品交易所夜盘交易细则》,并对《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细则》、《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结算细则》、《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和《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进行相应修订。上述业务实施细则已经我所第五届理事会通讯会议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现予以公布,自夜盘交易上市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http://www.czce.com.cn/portal/rootfiles/2014/11/21/1415698817518226-1415698817520690.pdf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14年11月21日
201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