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开展国债作为期货保证金业务,降低市场运行成本,提升市场运行效率,本所修订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该办法已经本所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告中国证监会,现予以发布,并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附件:《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 /uploadfile/2014/1226/20141226051532485.doc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1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