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麦期货业务细则修改事项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6-07-27
郑商发〔2016〕92号
各会员单位:
优质强筋小麦(以下简称强麦)期货业务细则的修改已经郑州商品交易所第五届理事会2016年第九次通讯会议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现予公布。
强麦期货标准仓单由通用改为非通用,自2017年10月1日注册的标准仓单(合约为WH711)开始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及中转仓单管理办法》修改对照文本
2.《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及中转仓单管理办法》修改后条文净稿 /uploadfile/2016/0727/20160727044728648.pdf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1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