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发〔2018〕70号
各会员单位:根据我所连续交易有关规定,现对清明节期间连续交易时间安排做进一步明确。具体安排如下:
4月4日(星期三)当晚不进行连续交易。
4月9日(星期一)所有期货合约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当晚恢复连续交易。
关于连续交易的其他各项规定按《上海期货交易所连续交易细则》执行。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客户连续交易时间安排的提示工作,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8年3月27日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