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
由我司发行的“银河期货久赢八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现修改资管合同中对委托财产提取金额的限制。
原表述为:
“资产委托人在提取时可选择部分或全部提取, 当本计划资产净值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时,资产委托人不得进行部分提取。若资产委托人选择部分提取时,部分提取导致资产委托人持有的本计划资产净值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资产管理人应按全额提取处理。”
现修改为:
“资产委托人在提取时可选择部分或全部提取, 当本计划资产净值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时,资产委托人不得进行部分提取。若资产委托人选择部分提取时,部分提取导致资产委托人持有的本计划资产净值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资产管理人应按全额提取处理”。本公告的生效日为2024年3月15日。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