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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银河期货久赢八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修改资产管理合同中对委托财产提取金额限制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4

尊敬的委托人:
       由我司发行的“银河期货久赢八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现修改资管合同中对委托财产提取金额的限制。
       原表述为:
      “资产委托人在提取时可选择部分或全部提取, 当本计划资产净值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时,资产委托人不得进行部分提取。若资产委托人选择部分提取时,部分提取导致资产委托人持有的本计划资产净值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资产管理人应按全额提取处理。”
       现修改为:
      “资产委托人在提取时可选择部分或全部提取, 当本计划资产净值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时,资产委托人不得进行部分提取。若资产委托人选择部分提取时,部分提取导致资产委托人持有的本计划资产净值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资产管理人应按全额提取处理”。本公告的生效日为2024年3月15日。
       特此通知。

银河期货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