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元旦假期调整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12-29

尊敬的客户:
       为有效控制交易风险,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20年12月30日(周三)结算时起,调整部分期货合约公司保证金率,调整后的保证金率标准如下表:

交易所 品种 保证金率
上海期货交易所 螺纹钢(rb) 16%
线材(wr) 16%
热轧卷板(hc) 16%
不锈钢(ss) 16%
大连商品交易所 豆一(a) 18%(套保14%)
棕榈油(p) 17%(套保15%)
玉米(c) 14%(套保12%)
鸡蛋(jd) 16%(套保15%)
铁矿石(i) 19%(套保17%)
焦炭(j) 19%(套保18%)
焦煤(jm) 19%(套保18%)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中证500(IC) 16%
沪深300(IF) 14%
上证50(IH) 14%
       部分临近交割月合约收取的保证金比例已经高于公司标准保证金率的仍按原比例执行。
       请广大客户注意控制持仓风险,及时登录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网站查询结算单,随时关注自己的账户资金状况、行情变化以及公司网站上关于保证金变化的通知。
       特此通知。
结算及风险控制中心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